|
||||
【供应】荆芥 | 01.30 | |||
【供应】苍术 | 01.30 | |||
【供应】霍香 | 01.30 |
|
省委办发〔2002〕35号
张掖市委、人民政府,平凉地委、行政公署,泾川、甘州县(区)委、人民政府: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泾川县和甘州区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现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在我省一些地方比较突出。加强农村会计基础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科学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机制,是一项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是目前农村财务管理实践中正在探索的一种新机制,做好这方面的试点工作,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对于搞好我省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十分必要。试点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保证试点工作按期完成。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6月28日
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方案
一、 试点目的
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对财务管理的新要求,从保障农村税费改革顺利实施和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集体和农民利益出发,探索管好用活农村集体资产和规范会计行为,解决村级会计工作基础薄弱、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水平低、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加快全省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进程。
二、 试点范围
试点工作确定在甘州、泾川两县(区)进行。其中,甘州区在甘浚镇试点,泾川县在全县范围内试点。
三、 试点内容
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对试点乡(镇)的村(包括组或社,下同)级财务实行“委托代理、四权不变、规范核算、强化监督”的管理体制。
(一)委托代理。按照自愿原则,村民委员会将会计核算工作书面委托给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由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做好村级会计核算工作。
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确定1-3名农经员,负责办理村会计业务。村只设一名出纳员,不再另设会计员。
委托代理会计协议书,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通过,由村民委员会与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签订。
(二)四权不变。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必须确保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投资收益权、财务审批权四权不变。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代理机构不得借机统管、挪用或平调集体资金;不得强制村集体上项目、搞开发和对外投资;不得超越职权,干预村组织正常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规范核算。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以村为会计核算单位,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会计科目;村民委员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扶贫、捐赠、救济、补助款物登记簿。
村级财务管理应使用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设计监制的账簿凭据。
村集体发生的各项收支业务,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审批,村出纳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后,应将原始凭证定期向代理会计传递,据以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入账。登记入账的财务收支,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代理会计与村出纳至少每月对账一次,做到账证、账账、账簿、账实四相符,并按期将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资料整理成册,统一归档管理。
试点县(区)应积极创造条件,完善设备,培训人员,率先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
(四)强化监督。一是会计监督。乡镇代理会计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业务审核,并实现谁审核、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对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有权退回,要求补办;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应建议村民委员会予以纠正,纠正无效的及时向乡(镇)主管领导报告,予以处理。二是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按照《甘肃省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民主理财组织,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听取和反映群众对财务管理的意见,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审核、检查本村财务收支账目。对有疑议的问题,要求村委会作出解释;解释不清楚的,报请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审计。乡(镇)代理会计应定期向村组织提供财务公开表,由村委会按照农业部、监察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理,并向群众公布结果。一时难以处理的,要向群众做出解释,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必纠,切实保障群众参与财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依法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三是审计监督。县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应配备精通审计业务、原则性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对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代理会计业务的审计监督,加大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查处力度。对乡(镇)代理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对村级现金收支业务的审计,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农民群众反映或代理会计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要及时立案,专项审计;对需要改进和加强的财务管理工作,应提出审计建议;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应作出审计决定,依照《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处理。对审计建议、审计决定的落实、执行情况,应进行检查,并及时向群众反馈、公布。
四、工作步骤
整个试点工作从今年7月1日开始至今年10月底结束,分为4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7月上旬,制定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做好农村会计委托代理的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培训试点人员。
(二)清理财务。8月底前,完成对1999年以来村级财务的全面清理核实工作,彻底摸清家底;对长期财务不公开和有信访、上访现象的村,实行重点清理。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现行规定妥善处理。拟定会计委托代理协议书,编制账务移交清册。
(三)移交结转。9月1日开始,签订会计委托代理协议书,办理账簿移交、结转手续,启用新的账簿凭据,开展会计代理业务。
(四)总结验收。10月31日前,由县(区)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提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县(区)要在县(区)委、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农业、财政、纪检监察、民政、组织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
(二)人员精干高效。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应和农村税费改革紧密结合起来。财务人员实行干部交叉任职,不再另设机构或新增财政供养人员。代理会计由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农经员兼任,不得由非专业人员担任。要求会计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村出纳员由村干部兼任。
(三)统一档案管理。试点乡(镇)要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配备档案柜,做到一村一柜,专人管理。
(四)认真履行职责。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接受委托代理会计业务,必须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认真履行受委托代理职责,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反馈会计信息,积极参与分析村级会计资料,提供合理的财务管理建议,管好账务账目和档案资料。
(五)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要按照农业部、监察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甘肃省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甘肃省村级财务公开规范化工作规划》的规定,重点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问题查处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为核心的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