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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荆芥 | 01.30 | |||
【供应】苍术 | 01.30 | |||
【供应】霍香 | 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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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 省 农 牧 厅
甘农牧函〔2013〕108号
关于转发农业部2013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
半年报年终预报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年终预报制度的通知》(农办经[2013]8号)转发你们,请抓紧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请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组织农经统计人员认真学习,做好半年报和年终预测统计的组织实施工作,保证数据质量、保证及时上报。上报数据的同时,要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交本地区有关报表分析报告,特别是对异动数据和超常规数据变化等情况,要做出分析说明。
根据逐级汇总需要,确定各市(州)半年报报表上报时间为6月30日前,年终预测统计报表上报时间为11月18日前。报送方式和要求不变。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年终预报制度的通知
甘肃省农牧厅
2013年4月15日